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报告地区:矿区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7日
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打造新经济支撑带的重大任务,是优化调整国有资产布局、更好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客观要求,是完善我国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的重要部署,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打2造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保障。在此基础上,争取再用10年左右时间,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走进全国现代化建设前列,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支撑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重要技术创新与研发基地。加快推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模式和途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pdf预览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