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及拟批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师开展审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2日
现将有关事项及近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1一、组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定专家工作组,于2007年3月1516日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并通过初审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进行审核(审核标准和审核程序见附件)。二、审定专家工作组将通过审核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审定,经委员会报我部同意后,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对准予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相关诊疗科目登记,并将准予执业资格认定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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