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行业:国家能源局 通知
报告地区:矿区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一)对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好,具有还本付息能力的项目,国家将加大投资力度,确保按合理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安排年度投资。(二)对产品有销路,市场前景较好,外部条件基本落实,但经济效益一般或较差,按原设计方案继续组织建设难以按期还本1付息的项目,可考虑由企业和国家再注入一定数量的资本金或延长贷款偿还期限,以改善资金结构和贷款条件,使其具备还本付息能力。(三)对适当注入资本金或延长贷款偿还期限后,仍无还本付息能力的项目,应考虑采取降低设计能力,核减建设工程,减少基本建设投入等措施。大中型矿区(200万吨年及以上)总体规划,由煤炭部初审后报国家计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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