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2005年12月14日发布财建20059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保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颁发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高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标准上限的,仍按照原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备案。确需动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由煤矿企业到代理银行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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