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

相关行业:国家能源局 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6日
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电力部水利部1996年3月22日发布计建设1996第526号)为了做好库区移民工作,发展水利水电事业,根据国务院1991年2月15日颁布的《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74号令)的规定,并经请示国务院同意,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对1986年至1995年投产和1996年以前国家批准开工建设的大中型水电站、水库库区,设立后期扶持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基金用于扶持库区移民发展生产和解决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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