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报告地区:矿区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摘要如下一、明确目标,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抓紧建立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体系和定期公布的制度。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必须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干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法规,擅自批准建设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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