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第三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称环保总局)建设重点实验室的目的是促进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开展创新性研究,解决环境保护的重大科技问题,为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理论与技术支持。第四条环保总局根据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环境科技中长期规划,编制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通过组织申报或者招投标等形式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1第二章主要任务第五条承担国家环境保护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解决环境保护重大和关键性难题。第二十一条对不能按期进行验收或者未通过验收的重点实验室,环保总局根据实际情况责成依托单位采取措施限期进行整改或者终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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