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按照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部署和19号文件的具体工作要求,各地和中央企业要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实现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的彻底分离,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各地国资、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从履行公共管理职能和维护企业、社会稳定出发,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对有关改革成本给予适当补助,督促地方国有企业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并做好与相关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衔接工作。五、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具体范围由各地和中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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