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中央企业规范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报告地区: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2日
(二)对于停产、关闭等长期处于非正常经营情况下的厂办大集体企业,部分在职集体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标准难以确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计算标准可以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中央企业的有关规定确定。中央企业使用厂办大集体长期占用的主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土地等国有资产支付改革成本的,可以采取核销国有权益的方式处理。中央企业使用轧差后豁免厂办大集体所欠主办国有企业债务支付改革成本的,对于账龄较长,且已按照规定在以前年度提足坏账准备的,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程序核销;对于扣除坏账准备后余额仍较大,且主办国有企业在当期费用中承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核销国有权益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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