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文件银办发2018222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为加强对黄金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黄金积存业务,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黄金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人民银行制定了《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互联网机构代理销售黄金积存产品要符合《金融机构互联网黄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办发2018221号文印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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