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印发《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

相关行业:地方政策 意见
报告地区:吉林省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吉政办发20214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省药监局牵头,各市、县级政府配合)五、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十二)统筹全省药品检验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市(州)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达标建设和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到十四五末期,力争实现辖区内生产的药品品种全项检验检测。强化全省各级监管队伍应急能力培训和实战演练,各地政府要完善药品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管理设施装备,组织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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