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网信办、教育局、公安分局、商务委、市场监管局、隶属海关,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市级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05号)要求,进一步净化本市医疗美容市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本市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一)规范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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