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

报告地区:四川省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4日
1第二章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第三条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者确认事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应当受理。按《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领取了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者确认事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不再受理。第三章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第五条五级、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以及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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