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字20218号府各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河北省省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1年3月1日省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第六条省财政厅负责引导基金财政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研究制定引导基金管理制度,统筹政策实施;(二)负责引导基金财政出资的筹集、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三)建立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制度,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四)对引导基金运行情况进行统计;(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六条子基金各出资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及实际投资情况确定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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