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印发《河北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试行)》《河北雄安新区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雄县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4日
4(五)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在雄安新区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每满1年的,积1分。第三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落户积分第十二条雄安新区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北京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在雄安新区落户。第十六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向公共服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积分落户。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11第七条非雄安新区户籍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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