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发《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报告地区:海南省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26日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共同成立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联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联席工作小组),负责本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7(三)第三方机构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估会,对通过申请材料和实车检查的道路测试车辆进行评估。8第十六条申请主体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认可的智能汽车封闭测试区完成相应测试并取得临时行驶车号牌的,第三方机构评估认可和联席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可免除或简化封闭测试程序,获得在海南省开展智能汽车道路测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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