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企业试行设立特级技师岗位

相关行业:地方政策 通知
报告地区:山东省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二、实施范围1经设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三、评价条件参评特级技师人员,应为企业生产科研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条件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企业开展特级技师评价工作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评价条件、评价办法、组织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并向职工公开。企业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工作程序,及时上传特级技师数据信息,为获评人员颁发特级技师证书,并纳入全省高技能人才数据库。五、相关待遇3开展特级技师评聘工作的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和技能人才队伍现状,设立特级技师岗位,采取评聘结合方式开展特级技师评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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