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19项基本公共服务纳入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范围

相关行业:通知 地方政策 意见
报告地区:湖北省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4日
《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870号),对推进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和详细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三是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分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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