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相关行业:会议 地方政策
报告地区:山东省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5日
9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历史阶段,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压力很大,水环境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艰巨而复杂。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要,扩大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的实施范围。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需要,可以提出执行严于国家和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特别排放限值,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餐饮旅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是饮用水污染防治的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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