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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88号提案答复的函
相关行业
:
交通运输部
会议
发布时间
:
2021年07月13日
交通运输部历来高度重视船舶垃圾造成的海洋污染,严格履行国际海事组织《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责任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要求,发布实施了《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会同生态环境部门修订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调整了船舶垃圾分类方案和排放控制要求,及时将船舶货物残余物纳入船舶垃圾管理范畴,有效保障了国际公约在我国的顺利实施。为加强海运固体散装货物监督管理,保护海洋环境,交通运输部发布实施《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对环境有害的货物残余物禁止排放入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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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大气PM2.5治理进程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解读
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6号)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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