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央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5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财务报告编报工作,财务部门要做好编报的组织协调,安排专人负责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上报工作。二、扎实做好数据衔接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财务审计信息管理系统集中核算子系统有关功能,自动生成部门财务报告相关报表。各核算系统对接单位要确保交通运输财务审计信息管理系统集中核算子系统与单位使用核算系统数据的一致性,切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夯实部门财务报告编制的数据基础。三、按时完成编制报送各单位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2020年部门财务报告正式文件和电子数据报部(财务审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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