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记账的原则,并结合直接承担后续支出责任情况,合理确定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的记账主体。对于已按财会201834号文有关规定入账的存量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其记账主体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上述规定予以调整。分属于不同记账主体的同一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初始入账成本的确定应采用对于已按财会201834号文有关规定入账的存量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其初始一致的会计政策。中央委托地方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的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的重置成本标准,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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