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

相关行业:通知 生态环境部
报告地区:四川省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3日
关于防范和应对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通知各有关地区省环境保护(厅)局境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里氏7.8级地震,波及全国多个省份,为防范地震灾害后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提高地震灾害可能引发次生环境事件的认识,避免因环境污染问题影响当地灾后恢复的大局。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好环境监管责任,主动联系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污染隐患。发现地震灾害造成水质变化,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消除污染的措施建议。要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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