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相关行业:生态环境部 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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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年10月30日
关于表彰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总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2000年以来,全国环境保护系统不断加强环境政策法制工作,依法行政,为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等48个单位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周小凡等34名同志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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