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8号)14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享受主体】【优惠内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pdf预览版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