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pdf预览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