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9日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账户,按照本办法规定,了解账户持有人或者有关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11(二)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开户资料(包括通过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程序收集的资料),对声明文件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主要确认填写信息是否与其他信息存在明显矛盾。第二十一条金融机构应当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依次完成以下尽职调查程序(一)开展电子记录检索和纸质记录检索,识别账户是否存在任一非居民标识。第二十六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现有客户资料或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标识,识别存量机构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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