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委、各直属机构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的具体方案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2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按照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原则,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计征方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pdf预览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