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二、挂职锻炼人员范围首批专业类领军学员中,缺乏市(或县)局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缺乏省级局机关岗位工作经历的须安排挂职锻炼。第二批综合管理类领军学员中,缺乏市(或县)局主要领导岗位工作经历或缺乏省级局机关处室领导岗位工作经历的须安排挂职锻炼。专业类领军学员中缺乏市(或县)局领导工作经历的处级干部下派到市级局担任副局长,处级以下干部下派到县级局担任副局长,缺乏省级局机关工作经历的上挂到省级局机关处室锻炼。各省局负责做好挂职锻炼学员的日常考核工作,税务总局负责做好综合管理类领军学员和正处级专业类领军学员的期满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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