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31日
现就2019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二、年度报告内容,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62号)。四、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年度报告报送之日起7日后,登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的公示平台查询商务主管部门接收企业年度报告的状态。因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还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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