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4日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索引号20191546418642060文号无成文日期2018年12月04日主题分类公示公告所属机构办公厅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2日(局)知如下。2.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下同)要求。4.锅炉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浓度无法满足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的,应当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在本通知发布实施之前已经通过锅炉定型产品能效测试的,不要求补测大气污染物初始排放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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