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41号(关于进口柬埔寨鲜食龙眼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相关行业: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1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鲜食龙眼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柬埔寨鲜食龙眼进口一、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三)《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柬埔寨王国农林渔业部关于柬埔寨鲜食龙眼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2输华果园应在MAFF监管下,针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开展监测和综合管理。4输华果园应记录有害生物的调查和防治信息,并保留至少两年,应要求向GACC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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