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94号(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菜豆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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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1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植物保护和检疫署关于乌兹别克斯坦菜豆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菜豆进口一、检验检疫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植物保护和检疫署关于乌兹别克斯坦菜豆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四、企业注册输华菜豆应来自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植物保护和检疫署(以下称乌方)考核批准的生产、加工、存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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