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3号(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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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
为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贸易便利化,借鉴推广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有关监管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我国扩大接受《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即《伊斯坦布尔公约》)附约B.2《关于专业设备的附约》和附约B.3《关于集装箱、托盘、包装物料、样品及其他与商业运营有关的进口货物的附约》。暂时进境集装箱及配套的附件和设备、维修集装箱用零配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二)海关签注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的进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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