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货物直接退运业务相关事宜的公告)

相关行业:海关总署 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9日
为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规范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操作,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开展进口货物直接退运业务无纸化作业,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进口货物收发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申请办理直接退运手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可通过互联网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手续。二、对于当事人申请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手续的,应录入《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附件1)相关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数据。三、海关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办理情况反馈当事人,当事人可通过互联网查询相关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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