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监委2022年第17号公告《认监委关于恢复2家实验室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应领域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报告地区:宁波市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3日
标题认监委2022年第17号公告《认监委关于恢复2家实验室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应领域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索引号文号2022年第17号成文日期2023年01月03日主题分类公示公告所属机构认证监督管理司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3日2022年第17号认监委关于恢复2家实验室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应领域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按照《认监委关于对2家机构暂停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认监委公告2021年第18号)要求,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特种玻璃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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