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4号(关于调整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要求的公告)

相关行业:其他 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9日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部署,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有关项目的填报要求调整如下一、取消已实施预防性消毒申报项目。二、实际进境货物的启运日期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管理的,不再必须填报启运日期;有其他规定的,从本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22年第88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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