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
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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