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所得税法(Jomo Kenyatta Foundation Exemption),2007

相关行业:法律声明
报告地区:肯尼亚
发布时间:2007年
SPECIAL ISSUE 41 Kenya Gazette Supplement No. 8 2007 年 2 月 9 日(立法增补第 8 号)法律公告编号。 21 《所得税法》(第 470 章) 为行使《所得税法》第 13 (2) 条赋予的权力,财政部长指示乔莫·肯雅塔基金会员工收到的一次性退休福利根据政府于 2006 年 7 月 12 日批准的重组计划应根据该法案免征所得税,但 (a) 豁免不适用于支付给此类雇员的其他养老金福利; (b) 已被裁减并受益于此项豁免的雇员在裁减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以任何身份或根据任何条款在乔莫肯雅塔基金会重新就业; (c) 除了遵守所得税专员可能给出的任何指示外,乔莫肯雅塔基金会还应就每位被裁员的员工向专员提供乔莫肯雅塔基金会的姓名、裁员日期、支付的金额以及致雇员的确认该裁员的信函的副本。日期为 2007 年 2 月 6 日。AMOS KIMUNYA,财政部长。由内罗毕政府印刷厂印刷和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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