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 年罪犯缓刑条例

相关行业:刑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60年11月01日
1960 年罪犯缓刑条例 目录 简称、范围和开始 定义 根据该条例授权的法院 有条件释放等 法院在某些情况下发出缓刑令的权力 支付费用和补偿令 不遵守保释条件 权力法院在上诉和修订中的权利 适用于担保人和债券的守则条款 改变缓刑条件 解除和缓刑的影响 任命缓刑官的职责 制定规则的权力 向省政府授予权力 废除第 380 条和法典 562564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本条例的条文是对他的补充而不是在某些法律的减损 1960 年罪犯缓刑条例 1960 年第 XLV 号条例 1960 年 11 月 1 日 规定在某些情况下释放罪犯缓刑的条例德在某些情况下释放罪犯缓刑和附带的事项现在,因此,根据 1958 年 10 月 7 日的公告,并为此行使赋予他的所有权力,总统很高兴制定和颁布以下条例 1. 简称、范围和开始。(1) 本条例可称为 1960 年罪犯缓刑条例。 (2) 它适用于整个巴基斯坦。 (3) 它应在 2 联邦政府通过官方公报通知指定的一个或多个日期 1 生效,并且可以为不同的地区指定不同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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