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 年巴基斯坦学习中心法

相关行业:一般法
报告地区:巴基斯坦
发布时间:1976年05月11日
巴基斯坦学习中心法,1976 年内容部分。简称、范围和开始。定义。成立中心和研究所。中心的职能。研究所的职能。理事会。导向器。基金。学术委员会。 10 10A 11 12 审计和账目等 转移中心的权力。制定规则的权力。制定法规的权力。巴基斯坦学习中心法,1976 年。 1976 年第 XXVII 号法案 一项规定在大学中建立巴基斯坦学习中心的法案,以研究各种人民的语言、文学、社会结构、习俗、态度和动机巴基斯坦地区。鉴于有利于国家凝聚力,规定在大学中建立巴基斯坦学习中心,以研究巴基斯坦各地区人民的语言、文学、社会结构、习俗、态度和动机 1976 年 5 月 11 日 1 . 简称、范围和开始。(1) 本法可称为巴基斯坦研究。特此颁布如下《1976 年中心法》。 (2) 本法适用于整个巴基斯坦。 (三)即刻生效。 2. 定义。在本法中,除非在主题或上下文中存在任何令人反感的内容, (a) 委员会是指第 6 节 (b) 小节 (1) 中提到的理事会, (b) 中心是指根据第 3 节设立的巴基斯坦学习中心,并且,除了在该部分和第 4 节包括研究所 (c) 委员会是指大学资助委员会 (d) 主任是指中心或研究所的主任 (e) 研究所是指伊斯兰堡大学巴基斯坦国家研究所 (f) 规定指根据第 12 条制定的法规,(g) 规则指根据第 11 条制定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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