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保险法案(2021 年第 36 号法案)
该法案的目标是:就保险业的规管作出规定;湾。规定对保险人、再保险人和中介人的监管; C。规定对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的财务监管; d。规定对小额保险业务的监管; e.就保险人、再保险人和中介人的管理和持股作出规定; F。规定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人的审计和公司责任; G。保单持有人保护委员会和保险忠诚基金继续存在; H。规定设立国家再保险公司;一世。使建立非洲再保险公司的协议和建立 ZEP-RE(优惠贸易区再保险公司)的协议生效; j. 废除和取代 1997 年《保险法》;和
ķ。就与上述有关或附带的事项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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