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 期,2022 年 1 月 28 日 国民议会关于选举国民议会常驻代表团参加东南欧合作进程议会的决定 第 13 页

相关行业:国民议会的决定
报告地区:保加利亚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8日
关于选举国民议会常驻代表团参加东南欧合作进程议会的决定 国民议会根据艺术。第 86 段,第 86 段。 1 保加利亚共和国宪法和艺术。 《国民议会组织和活动条例》第 38 条决定: 1. 选举国民议会常驻代表团出席东南欧合作进程议会大会,由 5 名主要代表和 5 名替补代表组成,作为如下: - 对于议会小组“我们继续改变” - 一名主要和一名替补; - 对于 GERB-SDS 议会组 - 一名主要和一名替补; - 议会团体“争取权利和自由运动” - 一名替补; - 议会团体“保加利亚 BSP” - 一名主要和一名替补; - 对于议会团体“有这样一个人” - 一名主要和一名替补; - 对于“民主保加利亚”的议会小组 - 一个主要的。 2. 选择代表团的组成如下: a) 主要代表:“继续变革”议会小组的尼古拉·格奥尔基耶夫·明切夫;来自 GERB-SDS 议会小组的 Denitsa Evgenieva Sacheva;来自议会小组“保加利亚 BSP”的 Yavor Rumenov Bozhankov; Plamen Nikolaev Nikolov 来自议会小组“有这样一个人”;来自“民主保加利亚”议会小组的 Petar Yasenov Marinov; b) 替代代表:来自议会小组“继续变革”的 Rosen Dobrev Kosturkov; GERB-SDS 议会小组的 Rumen Dimitrov Hristov;来自议会团体“争取权利和自由运动”的 Sezgin Yusein Mehmed;来自议会小组“保加利亚 BSP”的 Ivan Valentinov Ganchev; Kiril Sashev Simeonov 来自议会小组“有这样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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