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议会和行政改革(议会反对党)法案(北爱尔兰) 2016 2016 第 10 章 规定组建议会反对党的法案;规定通过大会和行政职责转移动议;并改革议会和行政机构。 2016 年 3 月 23 日由北爱尔兰议会通过并经女王陛下同意后颁布,如下目的 N.I.目的N.I. 1 本法案的目的是 (a) 规定组建议会反对党(反对党),以审查执行委员会、部长和部门的工作并追究他们的责任, (b) 赋予反对党某些议会内的权利和利益,(c) 促进宪法改革,以促进反对党作用的发展和加强,以及 (d) 改革行政部门。大会反对党N.I.反对派的形成N.I. 2(1) 议事规则必须根据本节规定组成反对党。 (2) 异议可以由一个或多个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组成。 (3) 在本法中,符合条件的政党是指没有部长成员的政党,但根据 1998 年北爱尔兰法第 18(2) 至 (6) 条有权提名某人担任部长职务,在作出该等提名时;或其成员占议会成员总数的 8% 或以上,并且不包含担任部长的成员。反对党N.I.的形成时间3(1) 议事规则必须根据本节规定形成反对党的时间。 (2) 反对党可以由一个或多个符合条件的党派组成,在 (a) 第一次会议之后,通过适用 1998 年北爱尔兰法案第 18(2) 至 (6) 条填补部长职位。议会根据 1998 年北爱尔兰法案第 16A 条,(b) 所有部长根据 1998 年北爱尔兰法案第 18(1) 条停止任职,(c) 适用第 18(10) 条1998 年北爱尔兰法案,其中部长职位因任何其他原因空缺,但前任现任部长所代表的政党的提名官员未提名担任该职位的人,或 (3) 反对党也可能成立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之前由一个或多个符合条件的各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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