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无争议遗嘱认证(费用)令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2018年
根据 2014 年《反社会行为、犯罪和警务法》第 180(7) 条向议会提交的命令草案,供议会两院通过决议批准。 2018 年第 0000 (L. 0) 号法定文书草案 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级法院 2018 年无争议遗嘱认证(费用)令 根据第 1 条生效 经财政部同意,大法官作出以下命令行使《2003 年法院法》(2003 年法)第 92(1) 和 (2) 和 108(6) 条以及 2014 年《反社会行为、犯罪和治安法》第 180(1) 条赋予的权力(2)(2014 年法案)。大法官已顾及 2003 年法令第 92(3) 条及 2014 年法令第 180(3) 条所提述的事宜,并已根据 2003 年法令第 92(5) 及 (6) 条进行谘询行为。根据 2014 年法案第 180(7) 条,该命令的草案已提交议会并由议会各院通过决议批准。引用和开始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18 年无争议遗嘱认证(费用)命令,并在命令发出之日起 21 天后生效。一般解释 2.(1) 在本命令中,遗产的评估价值具有第 3 条中给出的含义;授权存放地点是指根据 1981 年高级法院法 (3) 第 124 条(存放遗嘱原件和其他文件的地点)的指示,将遗嘱原件和其他文件置于高等法院控制下的任何地点法院(在主要登记处或地区登记处)被存放和保存;地区登记处是指 (a) 威尔士遗嘱认证登记处及其附属的任何子登记处; (b) 任何地区遗嘱认证登记处,或 (c) 附属于地区遗嘱认证登记处的任何子登记处;授予是指授予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书;主要登记处是指家庭司的主要登记处及其附属的任何子登记处,而登记处是指申请拨款的地区遗嘱认证登记处的地区遗嘱认证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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