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2 年国际发展法》第 11(5) 条提交下议院的命令草案,供下议院通过决议批准。 2009 年法定文书草案 No.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2009 年加勒比开发银行(统一特别发展基金第七次增资)令 根据第 1 条生效 本命令是在行使国际发展法第 11 条赋予的权力时作出的2002 年法案(法案)(1)。该法案第 11 条规定,如果联合王国政府有义务向多边开发银行支付相关款项,国务卿可以支付第 11(3) 条规定的相关款项和其他相关款项。与此类银行有关的付款包括其成员根据除初始认购或对该银行股本的其他初始贡献之外的任何安排向该银行支付的进一步付款。本命令中提及的加勒比开发银行属于该法案第 11(2) 条中多边开发银行的定义。根据该法案第 11(4) 条,本命令由国务卿在财政部批准下作出。根据该法案第 11(5) 条,本命令的草案已提交下议院并经下议院决议批准。因此,国际发展国务大臣作出以下命令引用和启动 1. 本命令可被引用为 2009 年加勒比开发银行(统一特别发展基金的第七次增资)命令,并应在下一天生效。制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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