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工业污染控制(北爱尔兰)令

报告地区:英国
发布时间:1997年11月26日
你。 1997 年第 2777 号法定文书 (N.I. 18) 工业污染控制(北爱尔兰)令 1997 F1 1997 年 11 月 26 日 F1prosp。代表。到 2002 年 NI 7 修改等(不更改文本) C1Order 由 S.R. 修改2003493, Sch.第 3 段8(由 2011 年废物条例(北爱尔兰)(S.R. 2011127)第 40 条(连同第 9(2) 条)取代 (8.4.2011))标题和开始N.I. 1.(1) 本命令可引称为 1997 年工业污染控制(北爱尔兰)令。 (2) 本命令应在该部门根据命令指定 F2 的日期开始实施。 (3) 根据第 (2) 款发布的命令可就该命令实施的规定制定部门认为必要或适宜的过渡性规定。 F2部分由 SR 199853、SR 200577 InterpretationN.I. 行使。 2.(1) 1954 年 c。 33(北卡罗来纳州)。 1954 年解释法(北爱尔兰)应适用于本命令的第 1 条和以下规定,如同它适用于北爱尔兰议会的一项措施一样。 (2) 在本命令中,该部门是指环境部;法定条款具有 1954 年解释法(北爱尔兰)第 1(f) 节赋予它的含义。 (3) 就本命令而言,环境由以下所有或任何媒体组成,即空气、水和土地;空气的介质包括建筑物内的空气和地上或地下其他天然或人造建筑物内的空气。...
1997 年工业污染控制(北爱尔兰)令pdf预览版
1997 年工业污染控制(北爱尔兰)令pdf完整版

试浏览已结束,继续查看需

查看全文
回到顶部
公众号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