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年 6 月 22 日英国理事会第 9433EC 号指令,关于保护工作中的年轻人 欧洲联盟理事会,考虑到建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特别是其中的第 118a 条,考虑到委员会的建议(1 ),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2),按照条约第 189c 条所述程序行事(3),鉴于条约第 118a 条规定,理事会应通过指令,鼓励改进的最低要求,特别是在工作环境中,关于工人的健康和安全;鉴于根据该条,此类指令必须避免以阻碍中小企业创建和发展的方式施加行政、财务和法律限制;鉴于欧洲理事会于 1989 年 12 月 9 日在斯特拉斯堡通过的《工人基本社会权利共同体宪章》第 20 和 22 条规定: 20. 在不影响可能对年轻人更有利的规则的情况下,尤其是确保他们通过职业培训为工作做好准备,并且在某些轻工作的减损条件下,最低就业年龄不得低于最低离校年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 15 岁; 22. 必须采取适当措施调整适用于青年工人的劳动法规,以满足他们的具体发展和职业培训以及获得就业的需要。必须特别限制工作时间,但不得通过加班和夜间工作来规避这一限制,除非是国家规定的某些工作。法律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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