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10. 92 欧洲共同体官方公报 No L 297 1 II(非强制性公布的法案)理事会指令 92 72 EEC 1992 年 9 月 21 日关于臭氧造成的空气污染欧洲共同体理事会,考虑到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特别是其第 130 条, 考虑到委员会 (1) 的建议,拥有议会 (2),考虑到欧洲的意见 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委员会 (3) 的意见,鉴于 1987 年第四个共同体环境行动计划 (4) 规定了对光化学污染采取行动的可能性,特别是考虑到臭氧的有害影响和臭氧状态,关于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影响的知识;为了保护人体健康,臭氧在空气中的浓度应该受到限制;鉴于需要利用和推广科学和技术信息,以便更广泛地了解这种形式的污染,并在未来采取有效和适当的措施来减少它;鉴于所有成员国都需要尽可能全面地了解臭氧污染水平;鉴于要获得这种知识,有必要设置空气中臭氧浓度的测量值;站向 () OJ No C 192, 23 提供数据。 7. 1991 年,第17. (2) OJ No C 150, 15。 6. 1992 年,第228 . (3) OJ No C 49、24。 12. 1992 年,第1. (<) OJ No C 328, 7。...
1992 年 9 月 21 日关于臭氧空气污染的理事会指令 92、72、EECpdf预览版1992 年 9 月 21 日关于臭氧空气污染的理事会指令 92、72、EECpdf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