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O ŽRNOVNICA CRIKVENICA VINODOL D.O.O. 1631 根据《水服务法》第 23 条第 1 款(“官方公报”第 66/19 号)、《水工业融资法》第 52 条和第 56 条(“官方公报”第 153/ 号) 09, 90/ 11, 56/13, 154/14, 119/15, 120/16, 127/17, 66/19) 和 VIO ŽRNOVNICA CRIKVENICA VINODOL d.o.o. 公司章程第 12 条,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 2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发公共给排水收费的决定》 第一条 本《开发收费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立了为公共供水和排水系统的开发支付费用的义务。公共供水服务提供商 VIO ŽRNOVNICA CRIKVENICA VINODOL d.o.o. 管辖范围内的供水和排水(以下简称:供应商)并确定以下内容: - 支付开发费的责任人, - 支付依据, - 使用开发费收入的目的, - 支付的金额费用, - 支付费用的方法和条件,以及 - 监督开发费用的计算和收取。第二条 开发费的计算和征收符合供水区域即供应商管辖的服务区域的地方自治单位(以下简称:地方政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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